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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州市詔安縣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詔安縣人民政府關于“硒望田園”—青梅產業發展扶持的實施意見

      2023-07-28 09:06:35 高新技術企業人已圍觀

      簡介各鄉鎮人民政府,詔安工業園區、金都工業集中區管委會,縣直有關單位:為進一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縣委、縣政府決定在“十四五”期間持續做優做強青梅特色產業,促進產業綠色健康、高質量發展,實現梅農增收、梅企增效、青梅產業振興,經縣委常委會會議、2021年第十四次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提出以下實施意見。一、總體要求和目標“十四五”期間,以提高經營主體效益、增加農民收入、提高產品供給質...

      漳州市詔安縣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政策:詔安縣人民政府關于“硒望田園”—青梅產業發展扶持的實施意見

      各鄉鎮人民政府,詔安工業園區、金都工業集中區管委會,縣直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縣委、縣政府決定在“十四五”期間持續做優做強青梅特色產業,促進產業綠色健康、高質量發展,實現梅農增收、梅企增效、青梅產業振興,經縣委常委會會議、2021年第十四次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十四五”期間,以提高經營主體效益、增加農民收入、提高產品供給質量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通過縣財政獎補扶持,促進青梅特色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力爭到2025年全縣青梅產業總產值達百億元,成為集種植、加工、銷售于一體的全產業鏈式特色農業產業。

      二、申報主體及資金來源

      (一)獎補時間及對象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詔安縣域范圍內部門、鄉鎮和青梅企業、協會、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植大戶、經濟合作組織等經營主體,可作為申報主體。

      (二)資金來源

      縣財政每年統籌安排1500萬元對符合本實施意見標準的項目主體給予獎補。

      三、補助方案

      (一)扶持青梅標準化生產基地建設

      1.打造青梅良種繁育基地

      扶持有關農業企業及中介組織開展青梅良種繁育,凡新建青梅苗圃育苗地達1畝以上的,經驗收合格,每畝一次性補助育苗經費0.5萬元。新建苗圃育苗地要符合鄉鎮、村建設規劃,不得出現占用耕地、基本農田、生態林等情況。

      2.青梅果園改造提升

      項目要求連片50畝以上,至少采取以下第1、第2等兩項以上措施,整片推進。項目主體為鄉鎮、行政村、農業企業或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按以下標準予以補助:

      (1)土壤改良項目。對果園進行土壤改良,增施有機肥和土壤調理劑,補充土壤中微量元素,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使用新型無公害農藥,經驗收合格,每年每畝補助200元。

      (2)果樹矮化項目。對樹體進行矮化回縮修剪,經驗收合格,每畝一次性補助400元。

      (3)果園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支持梅園改善基礎設施建設,果園主干道水泥路面硬化,水泥硬化寬度3米以上、厚度15厘米以上,一次性補助25萬元/公里;果園生產路路面硬化,硬化寬度1.2米以上、厚度10厘米以上,一次性補助8萬元/公里(申請補助的主干道、生產路要符合所在鄉鎮建設規劃);新建鋼筋混凝土結構水泥硬化蓄水池、供肥池(池壁、池底硬化厚度12厘米以上)一次性補助300元/立方米(10立方米≤水池容積≤60立方米)。

      3.青梅栽培技術試驗項目

      (1)支持農業科技推廣部門、農科院校在本縣范圍內開展青梅高產栽培技術試驗,試驗方案需經縣青梅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詳見附件)批準,按實際開支給予補助,每個項目最高補助20萬元。

      (2)扶持青梅生產經營主體聯合高校、科研單位開展青梅栽培新技術試驗,試驗方案需經縣青梅產業發展領導小組批準,補助標準不多于實際開支的50%,最高補助20萬元。

      4.梅旅融合產業示范基地建設項目

      重點扶持文化創意與青梅產業園區融合的旅游新業態項目,支持建設一批生態環境優越,產業特色鮮明,旅游要素集聚,文化創意新穎,產業發展良好,梅旅融合發展成效顯著,在促進梅旅融合發展中具有示范、引領和帶動作用的項目。項目面積要求連片300畝以上。補助內容如下:

      (1)建設游客服務中心、體驗展示區、青梅產品展銷區、露天景觀平臺、觀光通道、旅游標識標牌、停車場、網紅打卡點、旅游公廁等內容,同時符合縣級旅游發展規劃和村鎮旅游規劃并報相關職能部門核準的建設項目給予補助。補助對象為相關青梅主產區鄉鎮、經營主體,其中,補助對象為鄉鎮人民政府的,按照建設項目工程結算審核價的50%給予一次性補助;補助對象為經營主體的,按照建設項目工程結算審核價的30%給予一次性補助。以上最高補助100萬元。

      (2)當年度獲評國家級、省級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在上級部門獎勵的基礎上,再給予一定資金補助。補助對象為相關青梅主產區鄉鎮、經營主體。國家級、省級分別一次性給予補助30萬元、20萬元。

      (二)支持開展品牌運營推廣活動

      1.年度青梅產業推介活動

      每年至少舉辦一次青梅產業推介活動,由縣委、縣政府主辦,原則上由縣農業農村局或指定單位組織承辦,推介活動費用(場地費、裝修費、宣傳費等)由縣財政統一承擔。

      2.“三品一標”認證和品牌建設

      青梅生產、加工、營銷企業及青梅相關協會組織申請獲得青梅“三品一標”認證、名牌農產品和專利的,除按上級政府規定給予獎勵外,再按以下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新增獲得有機食品認證的每個產品獎勵2萬元,新增獲得綠色食品認證的每個產品獎勵1萬元,新增獲得無公害產品認證的每個產品獎勵0.5萬元;獲得國家級名牌農產品的獎勵5萬元,獲得省級名牌農產品或福建名牌產品的獎勵2萬元,獲得市級名牌農產品的獎勵0.5萬元;獲得青梅相關產品發明專利的獎勵2萬元。獲得國家級區域公共品牌的獎勵10萬元,省級的獎勵5萬元;獲得國家級社團組織評定的公共名牌產品的獎勵2萬元,省級的獎勵1萬元;獲得國家級社團組織評定的企業榮譽與產品品牌的獎勵1萬元;獲得國家級部門以上名牌農產品的獎勵5萬元,省級的獎勵2萬元,市級的獎勵1萬元;獲得全國性展會名優產品的獎勵1萬元。

      3.青梅產品展銷活動

      (1)鼓勵青梅加工企業參加政府部門組織或引導的國內外農產品展銷活動。參加國外(境外)展銷, 每場補貼1.5萬元。參加國內展銷,展銷地點在省內的每場補貼0.5萬元,在省外的每場補貼0.8萬元。

      (2)鼓勵青梅加工企業到各大中城市開展青梅產品推介活動,與國內大型超市建立農超對接,與知名企業進行產銷合作,費用(扣除食宿費用)由縣財政與企業各出資50%,最高補助10萬元。

      4.公益性廣告和產品廣告投放

      鼓勵政府部門、事業單位、企業、行業協會在廣告位、報紙、網絡、電視、微信等各種媒體投放公益性廣告和產品廣告。公益性廣告費用由縣財政統一承擔;產品廣告由所屬企業提出申請,按不高于企業廣告費用總額的30%給予補助,每年每家企業廣告費最高補助20萬元。

      (三)扶持青梅加工業發展壯大

      1.鼓勵建設生態環保廢水處理設施

      (1)鼓勵青梅加工企業建設廢水及廢液處理設施,按設施投資總額的3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補助資金限額30萬元。

      (2)鼓勵青梅加工企業新建大型集中式廢水收集處理廠,廢水處理要符合工業用水規范,具體補助辦法實行“一廠一策”研究確定。

      2.支持開展新產品研發

      鼓勵青梅加工企業與科研機構、科技院校和其他品牌企業開展青梅精深加工新產品開發合作。

      (1)企業與科研機構及有關院校開展科技合作的,每個課題按合作課題企業投資量的30%給予補助,最高補助20萬元。

      (2)企業向他人購買技術專利用于青梅新產品開發或參與合作投資青梅新產品開發項目的,每個項目按技術轉讓費或參與投資費用的30%給予補助,最高補助50萬元。

      3.鼓勵企業開拓自主商標的青梅深加工產品市場

      (1)在我縣注冊且擁有企業自主商標的青梅加工企業,其青梅深加工產品年銷售額達1000萬元以上,給予企業獎勵10萬元,在此基礎上,銷售額每遞增500萬元,再獎勵3萬元,最高獎勵50萬元。

      (2)在國內大中城市、動車站點、高速公路服務區、機場候機廳等設立詔安青梅專賣店或分公司專營詔安青梅產品的,店面面積在20平方米以上的,經營期限一年以上,每家門店一次性獎勵5萬元。

      4.支持開展電子商務

      (1)支持我縣青梅深加工企業開展電子商務活動,除按縣政府出臺的關于電子商務合作有關優惠政策補助外,電商年銷售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2萬元。

      (2)支持經營主體建立網站推介、銷售青梅產品,每家經營主體獎勵0.5萬元。

      5.鼓勵申報各類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示范社、示范家庭農場

      (1)鼓勵青梅加工企業積極申報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鼓勵涉及青梅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申報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示范社、示范場。今后,凡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稱號的青梅企業,除上級政府補助外,再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3萬元和1萬元;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的示范社與示范家庭農場,除上級政府補助外,再分別一次性獎勵6萬元、3萬元、1.5萬元、0.5萬元。

      (2)鼓勵青梅加工企業積極申報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今后,凡獲得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的,除享受《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支持和促進創新驅動發展八條措施的通知》(漳政綜〔2018〕183號)和《中共漳州市委 漳州市人民政府印發<漳州市“萬才聚漳”行動計劃>的通知》(漳委發〔2021〕7號)明確的補助外,再一次性獎勵2萬元。

      6.鼓勵固定資產投資

      (1)鼓勵青梅經營主體建設農產品倉儲保鮮設施。補助對象為青梅加工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采取“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的方式,主要建設50噸、100噸、200噸、300噸、400噸、500噸等規格的單體蔬果冷藏庫,驗收標準參照農業農村部《2019年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設施技術方案》執行,補助標準參照《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下達2020年中央農業生產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閩財農指〔2020〕65號)執行,同一主體最高補助50萬元。

      (2)企業新建、擴建、改建青梅深加工生產線,新增青梅深加工生產設備項目,所需貸款資金按《福建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廳關于加大現代農業信貸支持做好風險補償金貸款投放的通知》(閩農信〔2015〕561號)要求,給予優先申報風險信貸資金支持。

      按照《詔安縣農業農村局 詔安縣財政局關于印發詔安縣扶貧發展專項(農產品加工企業購置設備)資金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詔政農〔2020〕47號)要求,安排一定資金用于青梅深加工固定資產投資補助。補助對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包括上一年度至項目申報前),購置深加工生產設備總額必須達到20萬元以上;年度加工企業購置設備資金總額(扣稅后)補助的最高標準以企業購置設備資金全額(扣稅后)的30%為上限,單個企業最高補助50萬元,已經申報或計劃申報其他購買加工生產設備專項資金補助的不得重復申報。

      7.開展聯農帶貧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鼓勵青梅生產加工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開展帶貧、助貧工作,凡吸納建檔立卡脫貧對象5名以上務工(穩定就業半年以上)的,每吸納1名建檔立卡脫貧對象,一次性補助總工資額的20%,最高補助20萬元。

      8.扶持青梅農業產業化省級示范聯合體建設

      根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中央農業生產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閩財農指〔2020〕99號)精神,扶持創建一批上規模、上水平、帶動強的青梅農業產業化省級示范聯合體,帶動青梅種植戶融入現代農業發展,促進農民持續增收。補助內容及驗收標準參照閩財農指〔2020〕99號文件執行,每個青梅農業產業化省級示范聯合體補助20萬元,主要用于品牌宣傳推介,標準化生產基地、農產品加工設備設施、倉儲冷鏈物流、電子商務平臺等建設或提升(已拿過省級補助的不得重復申報)。聯合體至少要扶持建檔立卡脫貧戶5戶以上,給予有機肥等生產物資支持(折合資金不低于5000元)。

      (四)其他扶持措施

      1.提高青梅生產抗風險能力

      每年從青梅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資金,統一購買青梅價格指數等方面的保險項目,增強梅農生產風險防抗能力。

      2.扶持青梅相關協會組織健康發展

      協會組織承擔政府委托、布置的相關事務,其所需的費用由縣財政承擔。每年預算安排50萬元作為縣青梅產業促進會的工作經費;預算安排10萬元作為縣青梅協會的工作經費。

      3.支持縣政府戰略合作項目建設

      繼續加強與中國食品報社、福建農林大學、福建省農科院、漳州職業技術學院、南京農業大學園藝學院等媒體、院校和研究機構戰略合作;鼓勵青梅企業或經營主體與戰略合作單位開展科研項目對接,經縣青梅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同意,按核準項目總投入的50% 給予補助,每個項目最高補助30萬元;鄉鎮政府或部門實施的公益性技術推廣項目,由縣、鄉兩級財政資金按2:1全額投入。繼續開展縣政府與中國食品報社簽訂農業農村工作宣傳推廣戰略合作協議,每年預算戰略合作資金50萬元。

      4.其他扶持措施

      (1)縣青梅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可根據產業發展需要,在每年的《項目指南》中研究增加其他適宜的扶持措施并細化項目實施標準。

      (2)所有獲得獎補資金的機構、企業,所有在詔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及詔安駐外機構,在公務或商務接待時,必須優先選用本地青梅產品;鼓勵詔安本地商超、酒店、賓館優先銷售、使用青梅產品。

      四、建立完善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

      縣青梅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揮協調全縣青梅產業發展工作,負責制定發展規劃,出臺項目申報指南,實施項目審批、監督和驗收等工作??h農業農村、發改、財政、工信、水利、林業、市場監管、人民銀行和各金融機構等單位在制定發展規劃,項目儲備與項目申報時要給予傾斜;各有關部門及鄉鎮要加強配合、群策群力,合力促進我縣青梅產業健康發展。

      (二)強化資金保障

      縣里設立青梅產業發展專項基金,每年統籌安排1500萬元對符合本實施意見標準的項目主體給予獎補,扶持資金納入財政預算或從上級可統籌使用的補助資金中安排?;饘嵭袧L動利用,當年度沒有全部支出的資金可結轉下一年繼續使用;若實際支出金額超出當年度基金的,超出部分報縣政府研究,另行追加安排。

      (三)項目申報、驗收及資金撥付

      1.申報。青梅產業發展專項基金的使用實行項目申報制,申報時間為本實施意見的有效期內,由項目實施單位提出申請,報縣青梅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審批;每年上、下半年各研究審批一次。

      2.驗收。由縣農業農村局牽頭,會同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組成驗收工作組,對項目進行驗收。

      3.資金撥付。項目補助資金由縣青梅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統一審批,縣財政局撥付,采用先建后補的辦法撥付。

      五、其他事項

      (一)青梅產業發展扶持項目不得多頭申報、重復補助。項目由縣農業農村局會同縣財政局制定具體驗收、審核細則并組織驗收,縣財政實行專項補助,做到??顚S?。

      (二)國家相關部門抽檢到青梅加工產品質量不合格,特別是存在農殘超標等問題的經營主體,三年內不予扶持。

      (三)各經營主體要如實申報扶持項目,如有弄虛作假,取消當年補助(貼)資格,三年內不得申報與農業相關的一切扶持項目,并追究其相應責任。

      (四)本實施意見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原《詔安縣人民政府關于扶持青梅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詔政綜〔2017〕36號)及《詔安縣人民政府關于扶持青梅、八仙茶、富硒蛋雞產業實施意見補充規定的通知》(詔政綜〔2019〕64號)中有關青梅產業內容同時廢止。如因法律、法規、政策修訂致本實施意見失效或部分失效的,按新規定執行。

      (五)本實施意見由詔安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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